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16〕11号
关于评选汕头大学2015-2016年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书)院团委: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发动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及青年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在校内外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在实践中增才干、长见识、做贡献,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对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校团委、校青年志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在2015-2016年度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上进,遵纪守法;
2、参加志愿者活动目的正确,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3、经常性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积极并且得到组织认可。原则上该学年的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在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的申请者需达到30个小时);
4、在i志愿者平台 www.gdzyz.cn注册成为志愿者;
5、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
二、评选方法
由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推荐,由校团委、校青协进行审核、评选以及公布。
1、提交材料包括:
(1)《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个人奖项推荐申报表》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推荐申报表-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申报表-学院(书院)-姓名》。
(2)附上1000字至2000字关于志愿者服务事迹介绍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事迹介绍材料-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 务“优秀青年志愿者”事迹介绍材料-学院(书院)-姓名》。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个人生活照-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生活照-学院(书院)-姓名》。
(4)“汕头大学志愿者服务时数证明书”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该时数证明作为评优参考材料之一,以“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记录”登记时数为准。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服务时数证明书-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证明书-学院(书院)-姓名》。
备注:所有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命名格式为《评选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材料-学院(书院)-姓名》或《评选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材料-学院(书院)-姓名》。
2、提交方式:
(1)有意申请者于10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院团委邮箱(校青协成员发送至校青协办公室李同学邮箱15klli@st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院团委办公室(校青协成员在值班时间提交至校青协832办公室)。
(2)各院团委、校青协于10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将推荐对象的电子版详实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详实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三、评选名额
1、校本部各院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1—2名;“优秀青年志愿者”2—4名。
2、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4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名。
3、直属单位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6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2名。
四、其他事项
评选出的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将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发文表彰,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请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做好评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推荐工作以配合各项表彰工作的开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青协办公室李同学13750438614(648614);如需由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出具服务时数证明者,请联系校青协人力资源部黄同学13750428980(678980)。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10月9日
附件1-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推荐申报表
附件2-汕头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申报表
附件3-志愿者服务事迹介绍格式
附件4-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