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全校学生:
根据团省委《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团粤联发〔2016〕32号)(下称《意见》)、《关于在全省推广注册志愿者证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6号)(下称《通知》)的要求,我校将深入推广应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组织和活动管理,请各院团委认真做好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组织学生完成广东志愿者注册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我校将依托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实现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管理。 至2017年底,要求我校不低于60%的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年平均发布活动不低于5次,注册志愿者人均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具体工作如下:
1、人员管理。各院组织学生注册广东志愿者,登录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dzyz.cn/),参考附件1《广东志愿者平台个人注册操作方法》完成注册程序。
2、组织管理、活动管理。已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志愿组织(包括各院、校青协和各院青协),从4月5日起,要求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在平台上发布,并在平台上完成志愿者的报名、邀请、录用、考勤和记录服务时长。具体操作参考附件2《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手册》。
二、注册志愿证办理工作
为适应广东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志愿服务嘉许回馈机制及实施志愿者联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要求,团省委联合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志愿者联合会发行广东注册志愿者的专属身份凭证——注册志愿者证,由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进行志愿者实名认证和数据支撑,并以此证对志愿者进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办证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期间可免费享受最高1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为每名持证志愿者配套实名志愿者服装,同时还具备金融、交通和爱心商家专属优惠等嘉许回馈服务。
各院团委要积极鼓励学生办理注册志愿者证,关于注册志愿者证更多介绍以及办证流程,请参考附件3《广东注册志愿者证用户·手册》。
三、其他事项
如有问题,请联系:
校团委:金老师,电话:86502302
校青协:李同学,电话:13411990063(660063)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1、广东志愿者平台个人注册操作方法
附件2 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手册
附件3 广东注册志愿者证用户手册(2017-3-1)(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