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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汕头大学2018年“廉洁文化存心中,修身筑梦齐同行”特色团日立项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2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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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汕头大学2018年“廉洁文化存心中,修身筑梦齐同行”特色团日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校党委《汕头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汕大党字〔2018〕7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廉洁文化存心中,修身筑梦齐同行”为主题的特色团日立项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廉洁文化存心中,修身筑梦齐同行

       二、活动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14日

       答辩时间:初定为10月20日

       实施时间:2018年10月-11月      

       分享会时间:初定为12月12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各团支部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汕大青年传媒中心

       五、活动内容

       本次特色团日立项活动围绕“廉洁文化存心中,修身筑梦齐同行”这一主题,各团支部要结合自身特色,通过主题团日活动、团课、优秀代言人分享交流等方式,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团日活动,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持续开展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洁修身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意识,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

       六、活动要求

       各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通知内容和有关要求传达至下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做好活动的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和动员鼓励下级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各院团委要在组织开展好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团属宣传阵地,特别是微博、微信、QQ、团委官网、《汕大青年》报等,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使廉洁修身成为全校学生的自觉行动。

       七、材料报送

       1.本次立项活动采用学(书)院推荐项目立项的方式,立项项目必须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全校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各院团委提交立项申请,由各院团委评审后推荐3-4个项目参加学校特色团日立项答辩会,并于10月14日前将附件2《汕头大学特色团日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附件3《汕头大学特色团日立项活动项目预算表》(如有需要补充的材料,可另附)发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 ,并抄送汕大青年传媒中心工作人员的邮箱:17jyi@stu.edu.cn

       注意:各项目申报时须在活力在基层网站http://hlzjc.gdcyl.org/ 申报,具体流程操作见附件4《活力在基层项目申报指南》。

       2.活动结束后(不超过2018年11月30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活动结算的相关资料提交给汕大青年传媒中心工作人员(具体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八、获准项目资助

       本次特色团日立项活动将支持15个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0元立项经费支持。立项资助情况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特色团日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及管理办法》。

       九、评选方式

本次特色团日立项活动以项目答辩的方式进行评比,立项答辩会当天的成绩仅作为重要参考,在参照成绩的基础上,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全面评估审核,由主办方公布正式通过的项目。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汕头大学特色团日活动项目立项申报及管理办法

附件2.汕头大学特色团日立项活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3.汕头大学特色团日立项活动项目预算表

附件4.活力在基层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