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14〕9号
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汕头大学曙光助学工程“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
各院团委、直属团总支、青年志愿者组织:
过去一年来,汕头大学曙光助学工程全体志愿者积极工作,甘于奉献,面向汕头市的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工子弟、市残联的视障儿童继续开展了长期的富有成效的义务助学帮教活动,树立了汕大学子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广大市民及有关部门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有力地促进了我校和汕头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授予陈嘉鸿等65位同学“活动积极分子”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校团委号召全体同学学习先进,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以扎实的工作推进青年志愿者助学行动,争取作出更大贡献。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