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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04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15〕6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了实践“服务学习”理念和响应“人人皆义工”的号召,引导志愿者主动设计服务项目,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团委、校青协将继续开展2015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月14日24:00

       立项答辩时间:初定为5月20日下午

       项目实施时间:2015年5月-2015年11月

       二、活动对象及要求

       汕头大学全体师生,以团队形式报名参加(团队成员3人以上)

       三、项目类型

       1、公益实践类:针对某一社会群体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2、创意公益类: 选择创意课题自主开展调研、设计活动,为服务对象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

       3、社会调研类: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提出反映服务对象真实情况的调查报告,或制作反映服务对象真实情况的新闻报道。

       四、立项项目数量及经费

       1、原则上三个类型共不超过十个立项项目。

       2、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经费,每项目最高立项经费为2000元。

       五、申报方式:

       有意申请项目的团队请根据相应类型的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具体详见附件2、3、4),自主开展调研,选择创意课题设计活动,可为服务对象制作的小发明、小创造。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请于5月14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14stliu@st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2015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申报书);申报书纸质版需通过所在学(书)院或指导老师审批并盖章后交到8号楼832室(即校青协办公室,办公室值班时间为16:30-17:30)。如申报项目为学(书)院已有项目,必须由所在学(书)院团委审核并盖章。

       主办方拟定于5月20日(初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立项答辩会,邀请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关注校青协官方微信公众平台:STU汕大青协,或者咨询李同学,电话:       13592892156(632156)邮箱:12yqli1@stu.edu.cn

       请各位同学、学生组织与团队积极参与,锐意创新,踊跃申报,共同推动我校志愿者事业的发展。

 

附件:1、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及管理办法

         2、附件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公益实践类项目申报书

         3、附件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社会调研类项目申报书

         4、附件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创意公益类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