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书)院团委: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发动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及青年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在校内外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在实践中增才干、长见识、做贡献献,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对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在2014-2015年度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上进,遵纪守法;
2、参加志愿者活动目的正确,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3、经常性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积极并且得到组织认可;
4、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
二、评选方法
由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推荐,并将推荐对象的电子版详实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发送至校青协办公室汉同学邮箱14mmhan@st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汉同学13411977844(66844),最后由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审核、评选。
提交材料包括:
1、《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个人奖项推荐申报表》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推荐申报表-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申报表-学院(书院)-姓名》;
2、 附上1000至2000字关于志愿者服务事迹介绍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事迹介绍材料-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事迹介绍材料-学院(书院)-姓名》;
3、 电子版个人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个人生活照-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生活照-学院(书院)-姓名》;
4、 “汕头大学志愿者服务时数证明书”电子版、打印版各一份。该时数证明作为评优参考材料之一,以“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时数为准。电子版命名格式要求:《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标兵”服务时数证明书-学院(书院)-姓名》或《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时数证明书-学院(书院)-姓名》;
三、评选名额
1、校本部各院可推荐名额:
“青年志愿者标兵”1—2名;“优秀青年志愿者”2—4名;
2、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可推荐名额:
“青年志愿者标兵”4名;“优秀青年志愿者”8名;
3、直属单位可推荐名额:
“青年志愿者标兵”4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名。
备注:“优秀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标兵”不能同时申请,需要修改申请的必须至少在申请截止时间提前一天 联系校青协办公室主任:汉同学13411977844(66844)。
四、其他事项
选出的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 “优秀青年志愿者”将在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一次全体大会上统一表彰,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请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做好评选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配合各项表彰工作的开展。
相关附件:汕头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申报表.doc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推荐申报表.doc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