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总支)、各学生社团:
根据“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会长”和“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评选条例等文件,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了有关评审工作,并报校团委审核。经研究,校团委决定,授予国标舞协会等10个社团“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称号,张凯莉等11位同学“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会长”称号,冼家健等10位同学“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社团和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校“联合、开放、活力、创新”的社团文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各社团和广大社团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到我校社团文化建设活动中来,为我校校园文化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相关附件:2014—2015年度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会长”、“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名单.doc
汕头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例.doc
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评选条例.doc
汕头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会长评选条例.doc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