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19]2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汕头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创新工作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积极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贡献力量。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团章有关规定,团市委决定于2019年“五四”100周年纪念日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团市委《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汕头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汕市团字〔2019〕1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本次评选的个人和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及步骤提交资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于3月15日(周五)上午10:00前发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汕市团字1913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汕头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