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汕头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全校师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汕大学子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现拟定举办汕头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
二、主办单位
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三、承办单位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四、参赛对象
1.获得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要求全部参赛;
2.申报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的项目,若符合条件,鼓励参加;
3.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六、作品要求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按照哲学、竞技、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能参赛。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七、评审奖励
1.评审方式
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为基础标准,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参赛作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2.奖励方式
竞赛按三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
八、工作步骤
1.2021年3月初,各参赛队伍进行项目申报;
2.2021年3月中旬,由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进行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
3.2021年3月下旬,进入决赛作品进行公开答辩,由组织单位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罗老师、李同学 电话:86502255、13660427107
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2021年1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附件2: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激励办法(试行) (汕大发〔202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