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21〕3号 
    
 关于组织全校团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汕头大学“青春向党·奋斗强国” 特色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院(校区)团委、各学生团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鼓励青年大学生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投身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和动员青年团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和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汕头大学“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主题团日竞赛活动。 
        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奋斗强国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团支部,不包括各院(校区)团委和团总支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国家和广东省省“十四五”规划,聚焦思想引领,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主要分成六个版块: 
        1.党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主题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支部学习活动,教育团员青年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引导团员青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科技创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开展相关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投身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3.乡村振兴。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开展相关活动,着眼长远,努力为乡村振兴培养青年才俊。 
        4.公共卫生安全。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相关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让好习惯成为新风尚,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 
        5.学科实践。结合学校优势与学科特色开展相关活动,立足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动力和成效,提升广大青年的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赋能南粤学子知行全面发展。 
        6.其他。开展其他相关活动。例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领域活动。 
        四、组织方式 
        2021年春季学期“活力在基层”活动申报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本次活动分为实施申报、校内评选、省级评优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实施申报(5月20日前)。各院(校区)团委据学期实际情况,组织基层团支部积极开展团日活动,并在“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上及时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网站操作详见附件2)。 
        具体申报资料须包括: 
        1.上传500字以内的文字总结,介绍活动的实施情况,重点说明活动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 
        2.上传3—8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优质图片。 
        3.制作时长1分钟以上、能展示支部风采以及团员精神面貌的视频,制作方式不限,上传平台不限,链接须上传至官方网站。视频中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格式为:汕头大学xx院(校区)xx团总部xx团支部。 
        4.动员团支部成员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留言格式为:#汕头大学xx院(校区)xx团总支xx团支部# +内容。 
        5.完成活力在基层申报后,各院(校区)须推荐3个项目参评“校级优秀特色团日项目”,被推荐学生团支部应填写申报表(附件3),各院(校区)应根据总体情况填写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院(校区)团委须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以及活动相关图片、视频打包,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抄送给汕大青年传媒中心工作人员19xrlao@stu.edu.cn。 
        (二)校内评选(暂定5月26日)。校团委将举办答辩会进行校级优秀项目评选,最终评选出30个“特色团日优秀项目”,分别给予200元奖金;3个“特色团日优秀组织单位”,分别给予200元奖金。 
        (三)省级评选(6月)。校团委将在校优项目中推荐前15个“特色团日优秀项目”参与省级评选。团省委在各高校推荐申报基础上,按照六个版块活动进行分类,遴选不少于一千个入围项目,评选数百个优秀项目,引入专家评审和“广东高校共青团·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网络投票机制评出若干个最佳项目和最具人气项目。入围项目颁发证书,获优秀项目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灯塔团支部、最佳项目和最具人气项目将颁发证书,并给予资金支持,最佳项目的指导老师可获评优秀指导老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活力在基层”活动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院(校区)团委要高度重视,确保各团支部活动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可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线下活动开展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参与人员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二)精心组织,加强联系。各院(校区)团委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参赛工作,进一步推动“活力在基层”活动省、校、院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打造高校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效应。“活力在基层”活动中的组织发动、宣传推广、资源投入、省级获奖等情况将纳入各院(校区)团委共青团战线年终工作评价和各类评比表彰的重要指标。 
        (三)分类指导,资源下移。各院(校区)团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方针,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设定各有侧重的主题和任务,给予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指导;要加强对活动特别是上报项目的思想、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审核,防范化解存在的各类风险。同时,要结合本校中心工作,把更多资源投放到基层团支部建设中去,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院(校区)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利用各类团属宣传活动阵地和传播平台进行专题报道,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浓郁氛围。团省委将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建立“活力在基层”专区,推出“活力在基层•每日团支部”系列工作简讯,我校投稿情况将作为省级评审工作的参考指标。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附件2 主题团日竞赛平台(2021年)使用说明书(V1.0)(注册用户+学校管理员) 
 附件3 申报表-校级优秀特色团日项目 
 附件4 完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