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根据《第二十七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工作指引》,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91 年5 月31 日—2012 年5 月30 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 周岁(1986 年5 月31 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4.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
5.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为: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工作要求
请各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及步骤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拟申报第二十七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或个人于5月20日(星期三)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