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团中央已全面启动2025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青明电〔2025〕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推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今年专门设置“专项工作”名额,重点突出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领域,重点关注新兴领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12355志愿者等青年组织和群体。“专项工作”类别由团省委相关部门统筹,经与相关地市充分协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不占用分配各地各单位的名额。
其中,考虑到省委中心工作,设立助力“百千万工程”类别, 指在参与广东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助力“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和“绿美广东青年先行”青少年绿美志愿行动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由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统筹;考虑到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设立“新兴领域”类别,指新兴领域优秀团组织,由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统筹,新就业群体中优秀个人,由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统筹;考虑到12355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设立“志愿者”类别,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志愿者中的优秀个人,由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 导中心统筹。考虑到中央新时代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文件要求,设立“少先队工作者”类别,指县级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的优秀个人,由团省委少年部统筹。
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要注意把握工作导向,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推报。原则上按照团组织关系隶属进行推报,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团组织与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不得同时参评。各级团组织一般不得推报县处级团干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条件详见《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第二章要求。
三、组织实施
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校团委申报参评。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要对推荐对象严格审核把关,各项参评基本条件均需依据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并征求相应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拟推荐对象应当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要认真阅读附件材料,严格对照材料清单,按照申报指引中有关注意事项和填表说明,保质保量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其中,申报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需于9月11日提前报送。相关要求详见附件8。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