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团队成员、指导老师:
为了加强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并启动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培育专项。经过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校《文化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潮汕非遗数字化发展现状与提升路径研究》等5个项目获得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大学科技创新培育)立项支持,总支持经费22万元。目前支持经费已下拨到学校,由校团委统一代管。现就项目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遵照执行。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汕头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预算表》(附件2)后于7月25日前将电子版预算表发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开学后补交,经批准后分两阶段报销,第一阶段根据预算按60%进行首次报销,为项目的启动提供资助。
2.项目完成结题验收绩效目标,经审查通过后予以报销项目全额经费。
3.如因故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写明情况报告同时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4.为简化财务报账手续,提高报销效率,校团委将 “攀登计划”财务报销及查询系统授权给各项目指定的指导老师(医学院除外)。
授权后的报销流程为:各项目报销材料由项目自行制单,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后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书记签名后统一送到财务处交单报销。根据学校财务规定,医学院老师尚未能在校本部的财务系统进行授权,医学院的项目直接将报销材料提交校团委制单报销。
校团委办公地址:汕头大学桑浦山校区行政中心223
联系人:林蔷 联系电话:86502241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