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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地融合青苗计划”之第四期金平区街道团工委兼职骨干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0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25〕3号

各学院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部署和《广东省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以及团省委《广东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汕头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025—2027年)》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联合团金平区委继续开展“校地融合青苗计划”之第四期金平区街道团工委兼职骨干计划,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派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学习工作实绩突出;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3.所在读年级为2022-2024级;

4.需要有一定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擅长与人沟通交流;

5.服务队队长可优先在上一批到街道任兼职团工委副书记的优秀学生中选派。

二、选派方式

由各院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推荐选派,报审核团委,分别组成12支进县入村青年服务队,到金平区12个街道开展服务。每支服务队由“1+2”模式组成,“1”是每支服务队设1名队长,兼职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由高年级学生担任,负责队伍管理,统筹协调好街道以及定点服务社区(由街道选定2个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等。“2”是每支服务队包含两名“社区青年骨干”,可由低年级学生团干担任,每人各负责1个定点服务社区的实践活动,并配合服务队队长开展工作。服务队服务时间通常为1学年。

三、工作地点及选派流程

1.工作地点:详见附件1;

2.各单位可推荐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6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o_tw@stu.edu.cn,纸质版文件请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中心223),由校团委汇总后向金平区团委推荐选派。

四、工作职责

服务队队长任兼职街道团工委副书记,统筹协调好服务队工作力量,同时带领学院其他团员青年到街道、社区履行联系、凝聚和服务基层团员青年的职责。“社区青年骨干”需配合服务队队长,深入挖掘定点社区现实需求,“量身定做”服务项目。服务队要协助加强街道、社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能够引领基层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科学知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乡村振兴、青年创业就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创造性的发挥团的生力军作用;走近基层青少年,倾听他们的需求,在服务期间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在街道、社区开展各至少一项特色服务项目。

五、工作要求

服务队在校院两级团委与各街道结对共建基础上,结合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工作部署,聚焦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学院学科优势,立足街道社区发展需求,组建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策划并实施地域特色和学院特色相结合的“一街一品”项目,在提升青年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水平的同时,凝聚青春智慧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助力金平“百千万工程”。

六、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1.考核评价方式

(1)考核由团金平区委、街道团工委和汕头大学团委共同进行。服务即将期满之前,由团金平区委向街道团工委下发考核通知,由街道团工委组织大学生准备考核材料。每个大学生需先撰写个人总结报告,对一年来自己在兼职锻炼中的表现进行总结,并填写《成果鉴定表》,服务队以队伍名义提交一篇服务总结报告及《团队成果鉴定表》,将总结报告和《鉴定表》同时提交给街道团工委,街道团工委进行鉴定后再提交到团金平区委,团金平区委在进一步征求汕头大学团委意见后加盖考核结果评定意见。

(2)综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途退出大学生不参与考核,但可由团金平区委依据学生实际锻炼情况真实客观出具参与社会实践证明。

3.激励方式

(1)根据综合评价等次,为等次为“优秀”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良好”且有意愿的大学生可在下一年优先选派为服务队队长;

(3)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团金平区委将优先考虑推荐其申报各类评优评先或者奖学金项目。

七、其他

1.退出和递补机制:

大学生如在服务期满前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提前退出,需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退出原因,由学院团委上报校团委,并经校团委、团金平区委、街道团工委三方沟通同意后方可退出。校团委再从退出学生所在学院推荐选派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递补。

2.注意事项

(1)大学生服务期间不在服务单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2)服务期间因工作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林煜老师,联系电话:86502302,邮箱:o_tw@stu.edu.cn。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