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汕头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拟选拔汕头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参选人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具备一年(含)以上校、院、班学生骨干工作经历。有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经历者优先推荐。
二、选拔条件
1.参选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排名【自大一入学至今总成绩/2024-2025学年成绩或综合测评/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成绩】(三者任一满足)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因汕头大学第二十八次学代会计划于2025年10月召开,各候选人需确保届时成绩符合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积极团结广大同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
3.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统筹组织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选拔办法
汕头大学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面向全校招募。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请有意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团委报名。请各学院团委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和面试考察,遴选产生不多于7名候选人,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后,于汕头大学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汕头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并至少选送1名优秀学生参与主席团成员的选拔。
2.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3.请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收集汇总《附件1:汕头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以及《附件2:汕头大学第二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于6月25日(周三)上午12: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并抄送至汕头大学学生会邮箱stuu@stu.edu.cn,纸质版盖章材料递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中心223)。
如有疑问,请联系汕头大学学生会 苏圳锐 15019232658。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学生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