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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15

全校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根据《共青团指导学生联合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参选人员应为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学生骨干,包括:

(一)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曾任或现任校级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三)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任或现任省级以上团代表;

(五)曾获省级以上优秀团支部荣誉的团支书;

(六)表现特别优秀的各地市团代表、二级院系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七)曾获国家一等奖学金或以上奖项的学生;

(八)港澳籍优秀学生骨干;

(九)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生。

原则上参选人员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在各级团学组织内累计任职时间满1年及以上。超过6个月未满1年,但符合其余条件的优秀学生骨干,经校级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可参选。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选拔条件

(一)参选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港澳籍学生除外),理想信念坚定,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群众基础好,能得到同学的支持和信任。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秀,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其中本专科阶段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以内。

(四)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团纪或校纪处分。

(六)2024—2025学年本级及下级学生会组织出现严重舆情及组织建设不规范的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予考虑。

现将文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位同学,请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同学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00前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邮件命名为“2025—2026年度广东省学联执行主席招募+姓名”,并且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中心223办公室)。

联系人:林蔷,86502241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