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25〕2号

各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汕头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是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授予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的校级荣誉。校团委决定于2025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4年度汕头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和申报条件
(一)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
团龄1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在校期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专职团干部、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党员不参与评选。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近五年获得过区(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二)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资格: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半年;202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较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管理上强。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8.近五年获得过(区)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三)汕头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参评资格:
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干部配备率达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教育实践专题学习完成率达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广东“i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比例高。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同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近五年获得过区(县)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二、评优申报办法和要求
1.校团委根据各院“智慧团建”系统上2024年度团干部、团员、支部数量和年度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请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报,校团委将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差额并择优进行表彰,如申报单位质量不高或人员不符合条件,校团委将减少推报单位的表彰名额。
2.“汕头大学优秀团干部”和“汕头大学优秀团员”由各院按分配名额确定申报人选,认真填写并上报申报表(双面打印,保证申报表在两页纸内)、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各一式2份。
3.“汕头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由各院根据分配表推选符合条件的基层团组织,填写并上报申报表(双面打印,保证申报表在两页纸内)和申报材料(1500字以内)各一式2份,材料内容为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情况。
4.各院须对所辖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汇总,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文件报校团委。
5.请各院对推荐上报的个人、集体进行严格审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6.评选活动要与“智慧团建”系统运营情况、团费收缴情况、“两制”数据情况等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表彰先进,形成正确导向,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新台阶。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