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奉献意识,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我校继续开展校园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现由各学院、校青协等14个单位(组织)负责轮值,每半天安排15名“校园文明引导”志愿者,以协助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校园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单位
(一)桑浦山校区
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医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校青协、硕博志愿团
(二)东海岸校区
法学院、商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校青协、硕博志愿团
二、活动时间
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日(本学期拟定安排1-16周,共十六周。考试周17-18周暂停),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每个校区安排一个单位负责轮值半天,每半天安排15名志愿者。
三、活动地点
(一)桑浦山校区
学校主校门、人工湖至旧体育馆周边、图书馆至真理钟广场周边、e教前花圃四个区域(每个区域2-5名志愿者共同引导游客文明观光游览)
(二)东海岸校区
学校主校门、教学楼至图书馆周边、第一饭堂至第三饭堂周边三个区域(每个区域5名志愿者共同引导游客文明观光游览)
四、工作内容
1.协助学校大门门卫做好游客查验和进出校园的管理工作。
2.协助学校保卫人员做好校门口车辆交通管理。
3.做好对进入校园游客文明行为的宣传,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引导游客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文明观光游览。
4.及时制止游客下列行为:
(1)携带犬只等宠物进入校园;
(2)乱丢果皮、纸屑、饮料瓶等垃圾的行为;
(3)在学校水域游泳、嬉水和钓鱼、捞鱼等捕鱼行为;
(4)在校园草皮或空地上聚集冲泡功夫茶和饮食就餐的行为;
(5)攀爬学校真理钟等雕塑建筑的行为;
(6)采摘花果和破坏花草、树木、建筑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7)违反学校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于当值周周五上午12:00前完成志愿者安排工作,填写附件一:《校园文明引导志愿者安排表》,并发送至校青协邮箱volunteer@stu.edu.cn,抄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
2.“校园文明引导”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二:《校园文明引导志愿者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
3.为了方便通知志愿者相关的工作信息,请各单位在每个轮值时段安排一名组长,并请组长扫码进通知群。
4.该志愿活动由校青协按时提醒组长管理志愿者的活动,保证活动的有序性和志愿者的人员数充足和协调,并由校青协负责汇总每周志愿者名单及志愿时长录入工作。
5. 保卫处安排保卫人员协同处理紧急求助等突发情况。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保卫处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