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书)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团中央拟于2015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4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申报2014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推报条件,认真推报参评单位及个人,并于3月16日上午10:0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邮箱 o_tw@stu.edu.cn)。
附件:关于做好申报2014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