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校各单位、全校师生: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请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主要围绕做好“八小时手上事”、立足岗位作奉献来写,并于12月23日(周三)上午10点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团委邮箱 o_tw@stu.edu.cn ,纸质版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相关附件: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通知.doc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doc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