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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立项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5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及管理办法》【汕大发[2006]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启动2016年度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工作。

      2016年度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开展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1日。各院可在《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及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进度,发动和指导学生进行立项项目申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于评审完成后一周内将拟定立项的项目汇总表、申报书(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和科研立项工作预期成果及效益分析报告、工作进度安排表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及管理办法》予以审批,并拨付相应立项工作经费;立项项目结题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比,及时完成并提交本单位所属项目的结题报告、经费使用汇总说明及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请各院积极做好本年度的学生课外科研立项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各项相关的服务和支持工作。


附件:1、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2、汕头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项目立项申请及管理办法.doc

 

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