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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全校师生:

      为了实践“服务学习”理念和响应“人人皆义工”的号召,引导志愿者主动设计服务项目,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团委、校青协于2016年4月27日正式开展2016年度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活动。为了给予各团队更充裕的准备时间,并且让更多的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特推迟活动开展时间至2016年秋季学期,现将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 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23:30

 2. 立项答辩时间:初定于2016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

 3. 项目实施时间:2016年12月-2017年5月

 4. 中期检查时间:2017年3月

 5. 结题答辩:初定于2017年5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对象及要求

      汕头大学全体师生,以团队形式报名参加(团队成员3人以上)

      三、项目类型

      1. 公益实践类:针对某一社会群体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2. 创意公益类: 选择创意课题自主开展调研,设计活动,为服务对象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等。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

     3. 社会调研类: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提出反映服务对象真实情况的调查报告,或制作反映服务对象真实情况的新闻报道。

      四、立项项目数量及经费

      1. 原则上三个类型共不超过十个立项项目。

      2. 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经费,每项目最高立项经费为2000元。

五、申报方式

1. 有意申请项目的团队请根据相应类型的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具体详见附件2、3、4),自主开展调研,选择创意课题设计活动,可为服务对象制作的小发明、小创造。申报项目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

2. 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于 12月4日23:30前 将发到邮箱16phou@st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2016年度秋季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申报书);

3. 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需通过所在学(书)院或指导老师审批并盖章后交到832校青协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周二、周三、周五下午16:15-17:30)。如申报项目为学(书)院已有项目,必须由所在学(书)院团委审核并盖章。

 

主办方将于2016年11月23日(周三)中午于金三角设摊咨询,并拟定于12月7日(初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立项答辩会,邀请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关注校青协官方微信公众平台:STU汕大青协,或者咨询李同学,电话:13750438614(648614) 邮箱:15klli@stu.edu.cn。

       请各位同学、学生组织与团队积极参与,锐意创新,踊跃申报,共同推动我校志愿者事业的发展。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及管理办法

附件2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公益实践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创意公益类作品申报书

附件4汕头大学服务学习公益项目立项社会调研类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