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我校集体和个人在2016-2017年度广东省“五四”评优中,共有2个个人获得表彰,具体如下:
1、刘敏泉(至诚书院)获“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刘镇玮(弘毅书院)获“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称号
在此,对以上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再创佳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坚持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发展机遇,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发展中来,为促进我校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