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我校集体和个人在2016年汕头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评选中,共有2个集体和7个个人获得表彰,具体如下:
1、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团委获“汕头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法学院法律系团总支部获“汕头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3、洪蒙典(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郭春娟(工学院)获“汕头市优秀团干部”称号
4、周飞(工学院)、曾莹(知行书院)、谭慧琪(理学院)、辛旭佳(研究生院)、叶泽林(医学院)获“汕头市优秀团员”称号
在此,对以上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校师生要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夯实组织基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新形势下团学工作的发展,为促进我校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