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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相关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6

全校师生:

     为了加强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启动2017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经过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校《GD-OES与GD-ToF-MS深度谱定量分析的研究》等14项作品获得立项支持,总经费27万元。目前支持经费27万已下拨到学校,由校团委统一代管。现就项目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遵照执行。

     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汕头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预算表》(见附表),经批准后分两阶段报销,8月份前根据预算按60%进行首次报销,为项目的启动提供资助。

     2、学校组织对项目进行终期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报销项目剩余的经费。

     3、审查未达到结题验收绩效目标的项目,将终止其经费的使用;如因故中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写明情况报告同时学校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4、项目提前完成结题验收绩效目标可以申请提前结题,经审查通过予以报销项目全额经费。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校团委办公室咨询,电话:86502302。

汕头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1、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 2、汕头大学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预算表

附件 3、2016年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4、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5、报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