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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团组织开展2018年“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特色团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8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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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校团组织开展2018年“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特色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与国家、社会、学校共发展、同进步,为我校改革发展奉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特色团日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6月

       三、活动内容

       根据《广东共青团“青年大学习”行动方案》要求,紧密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团、教育青年,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行动纲领,本次活动以“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为主题,在全校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我校改革发展奉献青春力量。

       四、活动要求

       各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通知内容和有关要求传达至下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做好活动的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和动员鼓励下级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各院团委要在组织开展好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团属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东青年之声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营造热烈、活跃、积极向上的浓厚气氛,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使广大青年从中受到启发。

       各院团委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活动评选工作,并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推荐优秀特色团日活动参与校级特色团日活动评选;认真总结,力争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效,鼓励团员青年立足实际,勇于创新,明确个人在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增强个人实践能力,更好地成长成才。

       五、材料报送

       1、参评优秀组织奖材料:请各院团委在5月31日前将本院组织开展特色团日活动总结报告(1500字左右)的纸质版材料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

       2、参评优秀特色团日活动奖材料:请各院团委在6月8日前将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特色团日活动奖的项目(每个单位推荐至少2个项目)的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详细材料1000字左右)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

       六、奖项设置和评选方式

       1、奖项设置

       本次特色团日活动设置“优秀组织奖”5名和“优秀特色团日活动奖”10名,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2、评选方式

       本次特色团日活动以初评和成果展示分享的方式进行评比,初评拟定在六月上旬进行,分享会拟定于6月中旬举行。初评为筛选优秀的特色团日活动入围分享表彰大会,在分享表彰大会上,各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或其他形式展示整个项目的活动成果,分享经验。校团委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2018年“青年大学习,我们在行动”特色团日活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