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18]8号
关于评选汕头大学2017-2018年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通知
各学(书)院团委: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发动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及青年志愿者,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在校内外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增才干、长见识、做贡献,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对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发展,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在2017-2018年度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积极上进,遵纪守法。
2、参加志愿者活动目的正确,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奉献。
3、在i志愿者平台 www.gdzyz.cn注册成为志愿者。
4、经常性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积极并且得到组织认可。评选年度(2017-2018学年)的服务时数须达到50小时(在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的申请者需达到30个小时),服务时数主要以广东志愿者平台记录为主。
5、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做出贡献,成绩突出。
二、评选方法
由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推荐,由校团委、校青协进行审核、评选以及公布。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评的同学于于11月14日(星期三)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院团委邮箱(校青协成员发送至校青协邮箱:volunteersofstu@st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院团委办公室(校青协成员在值班时间提交至校青协832办公室)。
各推荐单位请于11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青协邮箱:volunteersofstu@stu.edu.cn 。
1、申报材料包括:
(1)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详见附件)
(2)志愿者服务事迹介绍(参考附件)
(3)电子版个人生活照一张
(4)汕头大学志愿者服务时数证明书(参考附件)
(5)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
(6)各院评选细则
2、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后统一提交,命名格式为《姓名-学院(书院)-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材料》。
四、评选名额
1、校本部各学(书)院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1—2名;“优秀青年志愿者”3名。
2、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4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0名。
3、直属单位可推荐名额:“青年志愿者标兵”6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2名。
五、其他事项
评选出的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将通过校内办公信息网发文表彰,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请各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做好评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推荐工作以配合各项表彰工作的开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青协办公室林同学:13420125673;如需由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出具服务时数证明者,请联系校青协人力资源部黄同学:13794833564。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汕头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