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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05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联字〔2026〕1号


关于开展202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贺信精神,落实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部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3·5”学雷锋纪念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和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系列活动,传承雷锋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让学雷锋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力量。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雷锋 做志愿 共同奋进“十五五”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

三、活动内容

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团委、直属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项目化、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注重发挥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和院级志愿服务组织枢纽作用,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积极行动、率先示范,着力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有效链接更多社会资源,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加强宣传报道。积极推广使用志愿者誓词,规范使用志愿服务标识,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结合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优秀典型宣传,生动讲述志愿者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感人故事,共同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3.务求工作实效。结合日常工作,聚焦师生真实需求设计服务项目,切实办实事、解难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组织或个人以志愿服务名义实施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博流量、谋关注、假公益等行为。

4.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总结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