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院(校区)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团中央拟于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团省委《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详见附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推报条件,认真推报参评单位及个人,并于3月18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