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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09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文件

 

汕大团字〔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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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院(校区)团委、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我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创新工作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文理医工融合发展,突出学科交叉特色的研究性大学”贡献力量。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团章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于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和申报条件

       (一)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截至2020年4月,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1日后出生)的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模范作用突出。学生团员学习成绩优良,且一年内无重修或不及格现象。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

       1.截至2020年4月,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1日后出生)的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医疗救护、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积极贡献。

       (三)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截止2020年4月,任职一年以上的专、兼职团干部(含在校学生团干部);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2.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4.工作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 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四)汕头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i志愿”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6.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60%。

       二、评优申报办法和要求

       (一)校团委根据各单位“智慧团建”系统上2019年度团干部、团员、团委、支部数量和年度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请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报,如申报单位质量不高或人员不符合条件,校团委将减少推报单位的表彰名额。如发现没有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校团委。

       (二)“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汕头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包括防疫重点领域专项)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确定申报人选,认真填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三)“汕头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由各单位根据分配表推选符合条件的基层团组织,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1500字以内),材料内容为组织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情况。

       (四)请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个人、集体进行严格审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于4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邮箱o_tw@stu.edu.cn,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选活动要与“智慧团建”系统运营情况、“活力在基层”活动开展情况、团费收缴情况等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表彰先进,形成正确导向,充分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新台阶。

共青团汕头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